美國加州知識產權公司Orinda近日表示,已于8月20日在美國德州東區聯邦地方法院對索尼及相關藍光(Blu-Ray)播放器、藍光光驅制造商提起法律訴訟,稱這些廠家使用的藍光數據存儲技術侵權了Orinda持有的多項技術專利,并要求獲得相應賠償金。
此前由索尼主導開發的藍光技術已遭到多家科技公司的侵權起訴。如2007年5月,美國一家名為“Target科技”的企業就曾起訴藍光陣營,稱后者使用的反射材料涉嫌侵權。Orinda則表示,所有配備藍光光驅的電子產品都侵犯了Orinda專利,其中包括任何廠家出產的藍光播放機、藍光光驅和索尼PS3游戲機等。
Orinda要求法院頒布禁令,以禁止這些侵權產品上市銷售,同時要求相應侵權廠家向Orinda支付賠償金,同時承擔全部訴訟費用。美國德州東區聯邦地方法院素以審理專利侵權官司著稱。Orinda起訴藍光陣營侵權的官司將由知名專利法官約翰·沃德(JohnWard)負責。據悉,Orinda擁有的這些專利最初由歸現代電子公司,專利申請時間為1993年。
頗有意思的是,此前知名手機芯片制造商德州儀器(TexasInstruments)曾起訴現代,指控后者侵犯了自己多項半導體專利技術。這起官司的主審法官便是沃德。德州儀器最終贏得了這起官司,并與現代達成了交叉專利授權協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