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以來消費者是最大的受益者,但同時也是最大的受害者,因為很多時候消費者將產品買回來,出現問題了,卻得不到商家在賣產品時所說的承諾保證。讓消費者蒙受了很大的怨氣,這樣的行為是對消費者極為不公平的。
消費者對于所購買的產品出現問題時,第一個就是想到廠家給與的保修承諾,因為相信很多消費者都會認為廠家的信譽保證值得信賴,不過很多時候這樣的保證是不真實的。比如在保修期內不執行保修義務,并且違法收取維修費等,這樣的例子屢見不鮮,此前來自北京的何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情況:
事件回顧:
何先生在2009月1月12日購買了一臺松下的DVD DVD-S860GK-S碟機,于當年年底無法讀盤,便送去松下售后進行維修。于2010年1月末維修好,但是這樣的問題再一次的出現在2010年3月,于是何先生再次的送修。但是卻售后卻告知“售后期已過,維修需要加維修費”。這讓何先生很是氣氛,因為在何先生的保修卡上明確寫了:
1、整機1年內無償;
2、主要部件(指IC,主軸電機,伺服電機、激光頭組件)2年內無償。
何先生描述,這臺DVD出現問題是無法讀盤,很顯然是主要不見出現了毛病。并沒有和售后進行太多的爭執便,只是商定,維修若是要發生費用,應電話征詢我的同意。另外,維修服務報告單上“結算性質”一欄寫的是“保內”,于是何先生便放心送修了。
2010年4月16日DVD維修好,但要收取120元的維修費,理由是過了保修期。這讓何先生很惱火并且產生了些許的質疑。因為售后并沒有遵守之前的承諾,發生修理費用前電話征求何先生的的同意?而在維修單據上所寫的“保內”是一個什么樣子的概念?質保期內發生故障后應該延長質保期,為什么該維修站悍然違法?消費者如何確定維修項目是“主要部件”?
在這些質疑的問題前,何先生依法的保證了自己的權益,對松下售后進行了投訴,于是松下售后便給與了問題的解決。
事件分析:通過上述時間來看,不執行保修,違法收取維修費應該很多消費者都碰見的問題,這些問題讓我們在出現問題時候很是頭疼,我們的合法權益無情的被許多不負責任的售后客服和商家給踐踏。所以今天小編在這里通過上述的例子將這樣的問題闡述出來,就是為了給大家一個警示,希望大家以后面對這樣的問題不在是惱火和氣氛。要用理智的方式,通過合法的途徑,使用國家法律來保護自己應該得到的權益。
編者話語:售后維修最大的職責就是給用戶解決問題,幫助用戶解決產品上出現的問題,而不應該成為一個賺錢的機構,那樣不僅僅是售后得不到消費者的新來,就連生產產品的商家在消費者心中的形象也會大打折扣的。